而亲情在中国文化中的厚重份量,通过祭祀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春秋,修其祖庙,陈其宗器,设其裳衣,荐其时食。
这一观点来自中世纪早期哲学家爱留根纳(J. S. Eriugena)有鉴于此,张明楷教授在《刑法格言的展开》一书中认为,期待可能性理论本身就是法不强人所难这一法律格言的理论化表述。
○16国内学者杨开湘在《刑事诉讼与隐私权保护的关系研究》一书中也认为,亲属拒绝作证的权利即涉及[到了]隐私的问题。(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1999年第238页。○38张明楷在《刑法格言的展开》中讨论期待可能性理论时即指出:所谓期待,是指国家或法秩序对行为人的期待。至此我们就充分证明了郭老师关于‘亲亲相隐既是义务,又是权利的论述。○55邓老师紧接着这段引文评论道:这里说得再清楚不过了。
纵观围绕亲亲互隐所展开的两次大讨论,无论是刘清平,还是邓老师,都没有反对这一点。显然,在这个例子中,孟德斯鸠认为好的法律不应准许亲属间的互相控告。一、亲亲相隐与《〈儒家伦理新批判〉之批判》张锦枝(以下简称张):郭老师,您好。
家庭既是社会的细胞,又是个人成长的摇篮,更应该得到这种保障。这个建议是我起草的,彭代表同意后,修改并提交上去了。国学、经史子集等,并不是汉民族的专利,其中包含、汇聚了历史上多民族的智慧与文化,是多元一体之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共同拥有的文化精神资源。另一方面,充实实践教学环节,开设书法、诗词写作、礼仪实践课程,鼓励假期实习并资助他们去历史文化遗迹考察。
不同地域的文明都蕴藏着现代的普遍的价值,可以进行创造性的转化。经学、儒学不是死的,不是博物馆与图书馆,而是活的,有不少内容具有普遍的、永恒的价值,有很多内容则可以创造转化为现代世界与中国的精神食粮,或作为参鉴。
他们从精神信念、存在体验的方面肯定儒学具有宗教性。近十年来,我有一些论著都讨论到这个问题[5],爱有差等恰好是从现实出发的,可以证成爱的普遍性。世界伦理问题的解决需要调动世界各宗教、文化、伦理的资源。国学班的教育,是对社会上国学热浪潮的严肃的教育回应。
至于裙带关系等不顾天下公义谋求一己之私的行为,则是私情、情面,可以看成是任何社会文化中都有的现象,需要制度上的规范。我认为,应当看到自身的限制,批判传统社会文化思想,首先要了解它,要实事求是。[8]在这一准备时期,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做准备?郭:第一,澄清与批判五四以来,1950年代初期以来,特别是文革以来的一些对儒学的似是而非的看法,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其实,人情是人的真情实感,是人的真实处境及其相应的情感,它也是人性的一种体现。
外王事功,社会政事,科技发展,恰恰是人之精神生命的开展。主张从民间举贤才与有教无类,开放教育与政治,肯定民众的受教育权与参与政治的权利。
(附识:本访谈的问题设计,或记录,或根据郭的旧文整理而成文,均是张锦枝博士的功劳。目前刑诉法修正草案中有关恢复传统亲亲相隐法律制度中的合理因素的内容还是很少的,是初步的与有限的,但这是一个开始。
张:20世纪以来各家对于国学的定义都有自己的理解,您提倡的国学是在什么意义上?郭:我们不能把国学狭隘化。[10]儒学的范围也很大,但相对于国学来说当然要小得多,我们不能把这两者等同起来。可见以上两者并不矛盾。第二,教育与社会推广。法律是社会现实的体现,同时也说明这个社会在各个方面都需要信任的保障。新旧两论集共同的理论关怀有二:一是厘清对亲亲相隐的误解。
一般的读书人,起码要读《学记》、《大学》、《中庸》。相信未来我国修法,亲属容隐的范围与程度将更为扩大,更为彻底,更有实际意义。
于是我不得已而参与了论战。恰恰相反,朝廷权力不是无边的,相对而言,地方权、宗族权、家族权、家庭亲属权的空间较大。
而现代政治、法律、伦理、道德是分化的,不是混一的。就政治哲学而言,从亚里士多德的两种平等观、罗尔斯的两条正义原则来看,儒家在分配上的应得和配得,以及机会公平、对最不利者的关爱及其制度建构方面,均可以与之相呼应。
德治不再像过去那样凌驾于法治之上,而是贯彻在法治之中。《再论儒家的政治哲学及其正义论》,载《孔子研究》2010年第6期。现在从幼儿到博士所受教育的制度安排,基本上是西化的,青少年学习英语的时间与精力大大超过了学习母语、国文的时间与精力。苏格拉底并沒有‘非难游叙弗伦告发父亲杀人,而是赞成他告发,但要他对告发的理由加以更深的思考。
颁职事及居处、土地、赋税、商业之制度与政策。张:有人认为现代西方法律规定的容隐条款仅仅是一个权利条款,而中国古代容隐制度乃至中国旧法本质上是一种践踏人权的恶法。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我们乐见邓先生的这些微妙的变化,这些变化也是争论促成的。
那时候国学热才刚刚兴起,没有现在这么热,当时您是怎么考虑的?郭:内外两方面的结合吧。一方面,台湾地区把亲亲相隐的观念与法律制度及实践一直坚持下来了。
其实我对现当代新儒家的著作与思想有相当的批评,但我认为,梁漱溟、熊十力、钱穆先生等,他们开启了对现代性、全盘西化的反思、批判的新方向,开启了同情地理解、理性地批导传统文化,继承中华文化精华以克治当代弊病的精神方向。武汉大学有国学的传统,近代以来有黄侃等国学大师及章黄学派的统系,有熊十力、闻一多、吴宓、李剑农、杨树达、高亨、范寿康、朱光潜、刘赜、刘永济、黄焯、谭戒甫、唐长孺、吴于廑、程千帆等大师,一直高度重视小学(古文字学)、经典新诠与中西学术互动,所以有深厚的基础。二、儒学与当代社会张:您对于儒学的发展有一个分期,认为先秦是儒学的创立期,汉唐是儒学的扩大期,宋元明清是重建和再扩大期,清末鸦片战争至今是儒学的蛰伏期,也是进一步重建和扩大的准备期,儒学将迎来现代的大发展时期。当然,我们至少可以看到一点,通过争论,邓先生已离开了他一开始介入时的某些看法与观点,例如2010年他有限度地承认孝道是美德等。
但儒家德治理想说,清明的、良好的政治是靠贤人、有德行修养的人来维系、贯彻的,应当举贤任能,依靠他们去治理百姓,提升百姓,唤起良知,淳风俗,正人心。建议对国民,首先是干部,推行最低度伦理的学习与实践。
这一点,要向台湾地区学习,台湾一直沿习清末以降修法的成果,在民初《六法全书》的基础上,将亲属容隐制原则落到实处,维护亲情,不鼓励告奸。张:我注意到您近年来对于建立中国公民的底线伦理,达成民族的伦理共识,唤起公民的文化和道德自觉意识等方面做出很多努力。
像文革大批判那样,在历史文化、思想与人物面前,居高临下,自以为是,盛气凌人,任意地编排、宰割,以所谓逻辑为外衣来表达自己的联想,对批判对象只能是隔膜的,其批判也是不相应的、主观主义的。当代新儒家正在分化、重组的过程中,有新儒学和新儒家之辨,知识和价值的二分,有后牟宗三、后新儒学的崛起,海峡两岸的儒家学者在互动中彼此靠拢、位移的事也多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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